就业协议书丢失补办流程,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办流程
补签就业协议书是一个涉及多个步骤的过程,根据不同的情况和学校的规定,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情况及相应的处理方法:
一、如果就业协议书丢失
1登报声明作废
毕业生需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登报声明就业协议书遗失作废。声明内容应包括姓名、学校、专业、学号、就业协议书编号等关键信息,并保留刊登声明的报纸原件。
2. 准备书面申请
毕业生需手写一份详细的《就业协议书遗失补办申请书》,说明遗失经过、补办原因,并承诺所陈述内容真实。申请书需由学院辅导员或就业指导老师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 提交材料至招生就业办
将以下材料提交至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
- 登报声明的报纸原件;
- 遗失申请书;
- 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 其他证明材料(如新单位录用证明,部分学校要求)。
4. 公示与补发
招生就业办对遗失情况进行公示(通常为7-15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补发新的就业协议书。补发的协议会标注“遗失补发”字样,以示区分。
5. 注意事项
若发现弄虚作假,学校将取消补办资格,并可能将毕业生派遣回生源地,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如果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但协议书丢失
1. 用人单位出具证明
需原签约单位开具《就业协议书遗失证明》,证明原协议已签订但遗失,并注明同意毕业生重新申请协议。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2. 重复步骤1-4
毕业生需按“就业协议书丢失”流程完成登报声明、提交申请、公示等步骤,同时附上用人单位的遗失证明。
3. 与新单位签约的特殊处理
若已找到新单位,需原单位出具解约函,再按新单位要求重新办理就业协议。
三、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需补签的情况
**确认劳动关系并补签
1. 确认双方主体资格
确保用人单位具备合法注册资质,毕业生符合就业条件(如毕业时间、学历要求)。
2. 协商协议内容
双方需就工作内容、工作地点、薪资福利、合同期限、试用期、社会保险等条款达成一致,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必备条款。
3. 签订书面协议
- 毕业生填写就业协议书中个人部分信息;
- 用人单位填写单位信息并加盖公章;
- 学校就业部门审核盖章(部分学校要求先由学院审核再提交校级部门)。
4. 备案与存档
协议签订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确保协议生效并记录备案。
其他特殊情况处理:
-委托代办:若毕业生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携带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所需材料代为申请,但部分环节(如签字确认)可能需本人完成。
- 跨地区补办:部分学校支持线上提交申请(如通过就业管理系统),毕业生可远程上传电子版材料,审核通过后邮寄原件。
- 违约补签:若因违约导致需重新补签,需先按原协议处理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再履行补签流程。
法律依据与注意事项:
-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规定,就业协议书是明确三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补签时需确保内容合法、签字盖章真实有效。
- 部分省份(如山西省)对就业协议管理严格,毕业生需通过省级就业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并经公示期无异议后方可补发。
- 补签过程中避免虚假陈述,否则可能影响就业派遣、档案转移等后续手续。
总结:补签就业协议书需遵循“声明作废→提交申请→学校审核→公示补发”的核心流程,并根据具体情况(如是否签约、是否违约)补充相应材料。毕业生应主动联系学校就业部门确认具体要求,确保流程合规,避免延误就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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