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填写注意事项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的填写注意事项,综合相关法律政策及实务操作要求,整理关键要点如下:

一、填写流程与核心内容

基本信息填写

毕业生信息:姓名、学号、身份证号、专业、培养方式、毕业时间等需与学籍信息完全一致38。

用人单位信息:单位全称(与公章一致)、组织机构代码、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等需准确无误,避免简写或错漏。

档案接收单位:需填写具有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如人才市场或用人单位上级部门),地址和联系方式必须详细。

三方意见签署

用人单位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财务章、业务章无效),注明接收毕业生的具体岗位及待遇。

学校意见:由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章,确认毕业生资格及协议有效性。

二、关键注意事项

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性

协议中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必须与公章完全一致,否则可能导致报到证信息错误,影响档案转递。

示例:若公章为“XX公司福州分公司”,协议中需完整填写,不可简写为“XX公司”。

违约金条款

违约金数额需协商明确,通常不超过毕业生一个月收入(部分地区有行政限制)。

建议在备注栏注明违约金金额及支付条件,避免纠纷。

信息准确性

毕业生专业名称需与教务处登记一致,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派遣无效。

工作地点、岗位职责、薪资结构等需与口头约定一致,必要时在备注栏补充说明。

盖章规范

用人单位需在“单位意见”页及协议最后一页(甲方)处双盖章,毕业生本人需亲笔签名。

避免使用财务章、业务章等非有效公章,否则协议可能被认定无效。

三、法律性质与争议处理

法律效力

三方协议属于民法和合同法调整的“预约合同”,主要约束就业意向,入职后需签订劳动合同(“本约”)。

违约责任依据《民法典》第577条,违约方需承担赔偿损失、继续履行等责任。

争议解决

协议纠纷可通过协商、劳动仲裁或诉讼解决,建议保留协议副本及沟通记录。

学校作为第三方,需协助处理违约争议,但通常不承担直接责任。

四、常见错误与规避建议

单位名称错误

错误示例:公章为“XX有限公司”,协议填写为“XX公司”(缺少“有限”二字)。

规避方法:核对公章后逐字誊写单位全称。

漏盖章或盖章模糊

错误示例:仅在“单位意见”页盖章,未在最后一页(甲方)盖章。

规避方法:填写前用铅笔标注盖章位置,确认清晰可辨。

信息不完整

错误示例:未填写档案接收单位或地址不详细。

规避方法:提前联系用人单位确认档案接收部门,确保信息完整。

五、填写后的注意事项

协议终止条件

毕业生报到后,协议自动终止,学校不再承担派遣责任。

若需改派,需原单位出具解约证明,并向学校申请换发新协议。

档案与户口迁移

协议是办理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的依据,信息错误会导致档案滞留。

建议毕业后1个月内完成档案转递,避免超期影响落户。

总结

三方协议的规范填写直接影响毕业生的就业权益和学校派遣流程。建议填写前仔细阅读协议条款,必要时咨询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法律专业人士,确保信息准确、条款合法。如需查看完整政策文件,可参考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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