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签订中需要规避的四大风险

三方协议签订中需要规避的四大风险包括:高额违约金陷阱、备注处留白、实习期当作试用期、以及模糊的薪资福利条款。

- 高额违约金陷阱:部分企业设置过高的违约金(通常不得超过5000元)来约束毕业生,可能限制职业选择。毕业生应协商降低违约金或取消该条款。

- 备注处留白:格式合同的备注栏允许三方约定额外权利义务,留白可能导致口头承诺(如福利、补贴)无法落实,引发纠纷。

- 实习期当作试用期:混淆实习期与试用期可能导致权益受损,因为实习合同不受劳动法保护,而试用期需基于正式劳动合同并受法律规范。

- 模糊的薪资福利条款:仅约定“月薪”或“年薪”而未明确构成(如基本工资、绩效、补贴),可能入职后被缩水;应将协商细节写入备注栏。

为规避这些风险,建议毕业生仔细核对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性、明确试用期时长(不得超过6个月)、并在备注栏补充所有口头承诺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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