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去哪里
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通常需要前往所在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或“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办理。
具体说明如下:
一、盖章地点
1. 校级就业指导中心
大多数高校设有“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服务中心”或“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是负责三方协议审核、盖章及就业手续办理的专门机构。这是最终完成学校盖章的部门。
2. **院系就业指导办公室(初审环节)**
部分学校实行“院系初审—学校终审”的流程。毕业生需先在所在学院(系)的就业指导办公室填写信息、登记并由院系在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并盖章,之后再提交至校级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二、常见办理流程(通用顺序)
1.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填写就业协议书内容;
2. 毕业生本人签字;
3. 用人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人事章);
4. 如有上级主管部门(如机关、事业单位),需其人事部门盖章确认;
5. 学生持协议书到**所在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登记并盖“院系意见”章;
6. 最终提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并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章。
三、特别提醒
- 材料准备齐全:携带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身份证、学生证、单位录用证明等(视学校要求而定);
- 咨询渠道:建议提前拨打学校就业中心电话或登录学校就业信息网查询具体流程;
- 线上服务:部分高校已开通线上申请、电子三方协议系统,可在线完成审核与盖章流程。
四、补充说明
若涉及**人社局盖章**(如部分城市要求就业协议需经当地人社部门备案),则需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劳动关系科或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人社局官网或电话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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