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要求签三方协议必须签吗
学校要求签三方协议,学生不是必须签订。
三方协议(即《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之间就就业意向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主要用于**统计就业率、办理报到证、转递档案、落户等手续**,但它**不等于劳动合同**,也不是毕业的法定前提条件。
以下情况可以不签:
-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
- 计划考研、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
- 选择灵活就业、自主创业;
- 暂未找到理想工作,不想“为应付学校”而随便签约。
即使不签三方协议,只要完成学业任务(如修满学分、通过论文答辩),学校也应准予毕业并发放毕业证、学位证。**以不签协议为由扣发证书,属于违规行为**,学生有权向教育主管部门举报。
签约的好处(可酌情考虑):
- 保障就业意向,防止用人单位反悔;
- 便于学校为你办理报到证和档案派遣;
- 部分城市落户、人才补贴等政策需凭三方协议申请;
- 若进入国企、事业单位等对档案要求严格的单位,建议签订。
注意事项:
- 一旦签署,若后期毁约,可能需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并需办理解约手续才能领取新的三方协议;
- 签了三方协议**不等于失去应届生身份**,只要未签正式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一般仍可报考限应届生的岗位;
- 若单位不规范或你对条款有疑虑,可暂不签,或通过人事代理机构托管档案。
总结:
如遇强制要求,保留证据,依法维权。你不是一个人在面对,教育部门和法律都站在你这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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