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以下是关于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的详细信息:
一、补贴对象
山东省内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毕业生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就业补贴:
1.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2. 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
3. 特困人员毕业生。
4. 孤儿毕业生。
5. 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
6.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
7. 残疾人毕业生。
8. 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9. 在学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发放标准
1.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孤儿毕业生,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
2. 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补贴标准为600元/人。
三、申请时间
一般来说,申请时间会在每年的特定时间段内开放,具体时间以山东省相关政府部门的通知为准,例如2025届毕业生的申请时间为8月27日起至9月19日。
四、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申请:
1. 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模块,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和个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承诺书。
2. 通过“爱山东”政务服务网提交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
五、申请流程
1. 毕业生申请: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登录相关网站填写并提交申请信息及材料。
2. 学校审核:各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审核毕业生的申请信息,确保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市级复核:市级相关部门对学校审核通过的申请进行复核,并对拟发放补贴的毕业生名单进行公示。
4. 省级备案拨付资金:审核和公示无异议后,省级部门进行备案,并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毕业生自行提供的其他银行账户中。
六、注意事项
1. 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毕业生,按其中一项认定,不重复发放补贴。
2. 曾申领过山东省一次性求职补贴(原“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
希望以上信息对山东高校毕业生了解就业补贴政策有所帮助。毕业生们应及时关注相关通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以便顺利领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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